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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近日印发《浙江省演艺经济促消费若干举措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,旨在充分发挥演艺经济在繁荣文化市场、拓展服务消费新空间、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方面的作用。
《若干举措》明确,浙江将打造旅游演艺精品。加快山水实景类、主题乐园类、剧场舞台类、行进沉浸类等旅游演艺迭代升级,进一步提升经典旅游演艺品牌影响力,加快发展旅游演艺精品项目,到2027年培育重点旅游演艺项目20个,争创若干全国头部旅游演艺项目。
《若干举措》提出,迭代演艺扩容消费场景。强化“演艺+”消费理念,深化文旅消费品牌打造,加强演出场馆周边商业配套建设,拓展“浙里演艺”与“味美浙江”“浙韵千宿”“浙派好礼”“文旅市集”联动消费场景,强化首发经济互动,创新推出“演艺+首店”“演艺+首展”“演艺+首映”等时尚消费场景,让观众能消费、愿消费、多消费、“追着演艺去消费”。
《若干举措》还提出,加快文旅演艺引流增效。深化“演艺+旅游”内涵,推动“观演+观景”一体发展,不断拓展“诗画浙江”的新流量、新客群。创新演艺“后一天经济”模式,联动周边景区推出“演艺直通车”,定制“演艺+微旅游”路线,推出“观演券=消费券”“观演券=购物券”等增值服务,吸引观众“多住一晚,多玩一日”。探索培育演艺旅游目的地,到2027年重点提升演艺类旅游景区、度假区20家,让优质演出成为文旅的“流量入口”。(黄明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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